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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5 11:16:28 |
南方都市报 2013年9月4日 作者 温卓毅(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博士生)
《南方都市报》昨日以专题形式比较了深港两地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情况。读者可能从薪资、社会认同到专业程度,都对香港社会工作者心生羡慕,而对内地同工前途感到灰心。不过,深港两地的社会工作发展,处于不同阶段,各有辛酸血泪和光荣梦想。
先从大众最关心的薪酬晋升说起。以香港的薪资直接套用深圳的情况,显然不太合适。香港绝大部分社会工作者的薪酬也没有报道所说的那么乐观。社工学生入职就有2.4万港元月薪的情况的确存在,但几乎百分百可以肯定这是受聘于社会福利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职位的幸运儿,每月按照公务员总薪级表第16级领取24715港元。这位幸运儿的同学,即使具有同等学历和资历,如果受雇于非政府组织,则几乎肯定拿不到同样水平的工资。笔者日常接触到的香港社工,也基本对升职加薪不抱希望。如报道提到的香港中文大学的工作满意度调查,受访社工对薪金和晋升满意度最低,且晋升的评分远低于其他范畴。行内甚至有“七不保”的说法:起薪点不保、增薪点不保、薪酬调整不保、岗位及前景不保、职业健康不保、退休福利不保和晋升不保。香港社会工作者的辛酸可见一斑。
同工不同酬、学历资历不受尊重等情况,被业界归咎于十多年前进行整笔拨款改革。一直以来,社会福利署并不“购买社工岗位”,而“购买社会服务”也只占年度社会福利开支不到一成。绝大部分社会福利开支都是以津贴形式,拨付给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为不同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世纪之交实施的整笔拨款改革,改变了原来实报实销津贴制度,改为按照薪级表中位数计算津贴额度,一次性拨付给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有机构因政府资助减少而积极开拓收入来源,社会工作者减少直接服务时间而努力撰写项目申请书或者填报各类管理表格,被认为是不务正业。
但是,无论外部环境变得如何具有挑战性,香港社会工作者仍然维持着应有的专业水平,并因此享有不俗的社会声望。受上世纪70年代一部电视剧集的影响,社会工作者在香港享有“北斗星”的美誉。香港社会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讨论社会工作者的注册制度,到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自愿注册,直至1997年6月正式实施强制注册制度。没有在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年度注册的人士,不能自称社会工作者。要符合注册资格,则必须接受经评审认证的社会工作训练,掌握相关的知识和伦理。在每年的香港高考中,报读各高校社会工作课程的人数往往是最多的。至于说为数不少的社会工作者具有硕士学位,则并非社会工作独有现象。在香港,一个人有多个硕士学位并不奇怪,除了提高知识水平外,以进修博取升职加薪也是主要考量。
在内地,社会工作在2004年被认定为一项职业,2008年进行首次全国性职业水平考试,各地也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和评估制度。而内地高校每年录取的社会工作学生,恐怕大部分都是服从分配而非第一志愿报考而来。由于人才缺乏,有的同工刚毕业没几年就晋升督导乃至管理层……可以说,对在内地参与社会工作的各方而言,都是机会与挑战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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